跳到主要內容區
資訊中心 Information Services Center

教育訓練

依據行政院國家資通安全會報「政府機關(構)資訊安全責任等級分級作業施行計畫」(98年6月1日資安發字第0980100328號函)之規定,本校主管及行政人員年度資訊安全教育訓練時數要求如下,且資訊人員、資安人員需通過資安職能鑑定。

一般主管:3小時  

資訊人員:6小時  

資安人員:16小時  

一般使用者:3小時

 

 

資訊安全教育訓練教材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