依據行政院國家資通安全會報「政府機關(構)資訊安全責任等級分級作業施行計畫」(98年6月1日資安發字第0980100328號函)之規定,本校主管及行政人員年度資訊安全教育訓練時數要求如下,且資訊人員、資安人員需通過資安職能鑑定。
一般主管:3小時
資訊人員:6小時
資安人員:16小時
一般使用者:3小時
資訊安全教育訓練教材: